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新华网今天的首页上有一条新闻,“公安部:对醉驾机动车一律刑事立案”,看到这个标题,我以为公安部也来搅这个浑水了。点开一看,还是标题党作怪。这篇报道的题目其实是:  醉驾执“刑”半月,全国查处酒后驾驶大幅下降。全文也没有提及公安部的这种表态。

最高法院似乎在酒驾入刑的问题上和最高立法部门杠上了。继副院长张军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说按照《刑法》总则第13条规定,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认定为犯罪后,最高法院又给各级法院下发了一个有着类似内容的通知。

有媒体报道这是一份内部文件,我也至今找不到这份文件,所以没有办法判断最高法院是否在通知中写明这个观点。如果有,就是很不应该,这比张军副院长的讲话更加不应该。

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权,在当下的中国确实有其存在的合理性,但这并不代表可以突破法律的界限去解释。司法应该保持一种消极的态度,通过个案的审理去诠释法律。即使是拥有违宪审查权的美国大法官在宣布一项法律违宪的时候,也是相当克制和谨慎的。

我上个星期写的博客文章说立法要有最高法院的参与,其实是一种揶揄的话。有文章评论说,最高法院是肯定参与了的。我非常同意这句话。在中国的立法过程中,最高立法机关即使不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,也要给最高法院发一份草案的。当然,最高法院的意见,立法机关不一定会听取倒是真的。之所以没有发记者评论,而是贴在自己的博客上,是我不知道这个醉驾到底应不应该入刑,因为立法机关没有告诉我。

从这个事情上,我认为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言语不慎,才引发的大争论。当然,这种全国什么审判工作会议向来是关起门来开的,没想到被有着特权、可以参会的记者给报道了。这时候我最期待最高立法机关出来说些话,至少把这个条文的立法背景、初衷、原意给大家讲讲明白。如果最高法院的意见是对的,就马上启动立法解释;如果不对的,就说明这个条文的真实意图。当然,要最高立法机关承认最高法院是对的,这比较难难。如果立法机关仍然缩着头,什么也不说,让法官们怎么办?老百姓怎么办?让中国的法律权威怎么办?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话题:



0

推荐

叶逗逗

叶逗逗

18篇文章 12年前更新

文章
  • 文章归档
2011年 18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