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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晚十点,我们一家从西直门的东北口出来打车。西直门东北口是一片平房,犹如城市汪洋中的一片孤舟。有辆出租车从胡同里钻了出来,我们坐了上去。

司机是位典型的北京人,这里说的不包括延庆来的师傅。因为我们刚一落座,他就和我们神侃开来。路程行到一半,终于说到了这片小平房。因为司机说他就住在这片小平房里。

我问,这片地不拆迁吗?司机说,拆啊,拆两年了拆不动。为什么?他说,给你举个例子。我们家十九平米,三户,九个人,怎么给补偿?何老师说,照市场价补偿的话,这个地段肯定很贵吧?他说,这个地方算是二环里,你可以想象价钱。但是,就算给了市场价,我们有九个人,怎么办?

何老师又问:为什么九个平方米会有三户、九个人?司机说,这个房子是我父母的,后来我和我哥结婚生孩子,户口都在这里。我们都分别立户了。他还很实诚地说,当时分户就考虑到了拆迁什么的。

司机一直强调,没法谈。因为他的底线就是按照北京市人均居住面积,九个人,以二环内的市场价补偿。这个底线和政府能给的条件相差甚远。他说,如果只给100来万,他们住哪里去。这个地方,他出入方便,出租车一出来就有活。我们下车的时候,司机还说,没法谈。

我们下了车,继续讨论这个问题。在进家门之前,达成了以下几点共识:

1. 必须严格区分公共利益的征收和非公共利益的征收。如果是前者,政府根据这户人家的实际情况,比如常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有多少,以及他们除这房子之外,还有没有其他的住宅等,确定在按照面积多少以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外,再提供政府的廉租房。

如果是商业拆迁的话,那么条件就要高许多。开发商和住户必须在公平、公正的基础上,以及住户能够接受的情况下进行补偿。包括原拆原建。

在这个问题上,必须遵循一个简单的原则,征收后要使得住户的住房条件有一定的改善,包括但不限于住房面积和地段。而不是征收后,住户没得房子住了,或者再也买不起房子了。

2. 补偿标准要统一执行,不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,有权有势、有关系能拿到的补偿就高,人为制造出不平等,不公平。否则,所有人都会觉得自己拿到的补偿不是最好的。

3. 司法要起到作用。司法要独立,判决要公正、权威。如果作为社会争议解决的最后的方法等同于其他方式,问题就永远没有解决的那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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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逗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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